【離婚後,保單要如何調整】遇到不負責任的前夫,該注意的人生風險?
2024 Sep 18 保險白話文 網友提問 常見問題
這幾天一位單親的朋友來找我,請我幫忙檢視他和兩個正值青少年小孩的保單。
這位朋友告訴我她是上了李柏鋒大大的理財課後,才知道保險對於理財的重要,才開始研究的,在這邊推薦大家趕快去買線上課程來看。
跟她聊完和看完保單後,我突然問她一個很跳tone的問題
我問:「請問一下孩子的爸爸現在的狀況是?」
她說:「他還活著,但就是很不負責任,所以兩個孩子都是我從小自己帶大的」
我說:「好,我瞭解了,那我要提醒你兩件事情」
➤ 第一 : 保單受益人需要調整
我指著她幫兩個孩子買的保單跟她說,因為當初她只負責簽名,要保書其他的部分是業務員朋友幫忙寫的,所以孩子保單的受益人是「法定繼承人」,所以身故後是由孩子的父母一起平分身故理賠金喔。
她一聽到這,整個人都快跳起來了:「我不能接受,他沒有付過一分錢」
我連忙請她不要激動,這個是小事,趕快打給保險公司的客服人員,跟他們要契約變更申請書就可以更改受益人,我建議她寫自己為第一位的受益人,後面的順位再指定給也有在協助照顧孩子的父母。
➤ 第二 : 前任老後是否有需要長照的風險?
這件事情影響比較深遠,但一旦發生就會造成孩子很大的衝擊和困擾。
我跟她分享了自己朋友的親身經驗,這位朋友小時候就常看到爸爸在家暴媽媽,離婚後就消失無蹤,對她們不聞不問,都是靠著母親做多份工作才把孩子養大。沒想到多年過去了,突然接到社會局的通知,說她父親失智被安置在一家長照機構,相關的安置費用由社會局代墊中,必須要請子女給付,不然社會局就會移送法辦,強制執行她的財產....
聽完這件事情後,我朋友更傻眼了,完全沒想過長遠的未來她的孩子還可能面臨這樣的人生風險。
我告訴她,就我所知是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法院提出聲請減輕/免除扶養義務,但重點在於需要提出相關的證據,所以我提醒她一定要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,趕快去諮詢律師,提早替孩子們累積證據,甚至是提出申請。因為就算提出申請後核准,但如果之前已經有費用發生,前面的費用孩子還是需要支付的,所以這件事情越從長計議越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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