▍給家人的照顧不該寄望在法官的判決上
2020 Aug 05 保險白話文
劉老師分享的這個判例
讓我想到有一位朋友曾經跟我分享過家中的故事
她的母親在她唸大學時因為一場車禍當場過世了
由於現場沒有監視器和人證,對方一口咬定是母親的錯
雖然拿到汽車強制險理賠的200萬
但父親害怕後續官司不知道還要花多少錢
所以,即使失魂落魄還是得馬上強打起精神去從事電焊工作
好幾次因為失神而險象環生
然而,因為舉證困難,官司還是打輸了.....
後來的她除了必須姊代母職照顧弟妹之外
還不時掛心遠在南部父親的老後~
她希望我透過這個生命故事多跟朋友傳達足額壽險的重要性
壽險跟意外險最大的不同
是不管如何都能照顧到家人還有兩年後即使自殺都會理賠的特質
才能不讓那些已經經歷喪失至愛痛徹心扉的家人們
再次承受法院敗訴的無情打擊
請你閉上眼睛好好思考一下
假如不管什麼原因你再也回不了家了
此時你心中最放心不下的是哪一位家人
而你此刻的規劃能夠照顧他多久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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